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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分公司保安员姜顺玉被评为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


日期:2016-12-06     次浏览     来源:管理员

 

20163月份,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8部委开展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保安总公司崇文分公司保安员姜顺玉作为北京地区唯一的候选人推荐参加评选活动。经过组织推荐、政审、公示和投票等环节评选,1129日,姜顺玉等7名同志最终被评为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

姜顺玉,男,汉族,19846月出生,2000615日参加保安工作,现任崇文分公司直属二队中队长。他参加保安工作16年来,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能够与上级组织保持一致,能自觉遵纪守法,做合格的首都保安员。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教育和帮助下逐渐成长为一名成熟的保安管理干部,先后带队参加过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十八大、北京APEC会议、“9.3”阅兵等重大安保任务,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5次。20153月,因配合民警抓获王府井重大抢劫嫌疑人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评为见义勇为人员201512月荣获“2015年北京榜样提名人物和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20163月被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社区安全保卫之星20164月被北京保安协会、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评为2015年度保安之星201610月份,被评为“2016感动东城道德模范

    为大力弘扬国有保安的英雄事迹,总公司号召全体保安员以姜顺玉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担当,见义勇为,为实现“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为首都安全稳定做贡献”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